核准設立公司登記
真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基本登記資料
董監事
| 職稱 | 姓名/代表法人 | 持有股份/出資額 |
|---|---|---|
| 董事長 | 林燕山 | 6,160,000 股 |
| 董事 | 林忠雄代表法人:芳林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上層法人 | 360,000 股 |
| 董事 | 林香莉代表法人:和豐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上層法人 | 360,000 股 |
| 董事 | 林品君 | 0 股 |
| 董事 | 俞又文 | 0 股 |
| 監察人 | 陳真芳 | 360,000 股 |
法人關係
- 2 上層法人
- 2 家分公司
- 登記可查證:該法人登記為下方公司董監事,標示職稱與席次
經理人
營業項目
共 19 項找到 0 項
營業登記項目
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3010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E01010租賃業
商標
商工登記所載智慧局匯入日期 2024-11-27
- BABYBOT
- 寶貝機
共 2 件。名稱來自經濟部商工登記自智慧財產局匯入的資料,只列名稱、不代表目前仍在專用期間內;註冊號、類別與權利狀態請以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為準。
資料來源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開放資料(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);權利狀態以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為準。
專利
智慧財產局資料日期 2026-10-13
- 發明
具有提升運動復健效率的數位教練產生裝置
有效配對依據:名稱唯一 - 發明
具有提升燃脂效率的運動設備
有效配對依據:名稱唯一
共 2 件(有效 2 件)。只收錄近 3 年公告、第一申請人為本國且年費有效日在一年內的專利,更早的公告案請至智慧局查詢。
資料來源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開放資料(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);權利狀態以智慧局專利檢索系統為準。
變更歷程
| 日期 | 欄位 | 變更前 | 變更後 | 來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026-09 | 實收資本額 | — | 120,000,000 元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26-09 | 資本額 | 115,000,000 元 | 120,000,000 元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26-09 | 地址 |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民生路1段33號16樓 |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3號16樓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26-09 | 地址 |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3號16樓 |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民生路1段33號16樓 | 財政部稅籍 |
| 2026-08 | 資本額 | 115,000,000 元 | 120,000,000 元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25-01 | 資本額 | 110,000,000 元 | 115,000,000 元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17-08 | 地址 |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00號7樓 |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3號16樓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15-03 | 登記事件 | — | 核准變更登記(董監事、所營事業等清冊未載明項目)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| 2014-10 | 登記事件 | — | 核准變更登記(董監事、所營事業等清冊未載明項目) | 經濟部商工登記 |
財政部稅籍登記資料
- 營業人名稱
- 真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營業地址
- 新北市板橋區海山里民生路1段33號16樓
- 資本額
- 120,000,000 元
- 設立日期
- 2003-03-07
- 組織別
- 股份有限公司
- 使用統一發票
- 是
- 行業代號 1
- 620212 系統規劃、分析及設計
- 行業代號 2
- 620299 其他電腦諮詢及設備管理
- 行業代號 3
- 483112 電腦套裝軟體零售
- 行業代號 4
- 464915 醫療機械設備批發
公開裁判書
筆數為文件數(同一爭議跨審級會有多筆),不代表違法或敗訴;只列可辨識為本公司者,實際可能更多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,已由司法院移除或不公開者本站同步刪除。
你查這家公司主要是為了?
交易前的基本檢查
本站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,登記不代表信用保證;核對時請以官方公示資料為準。
- 統一編號與全名是否和發票、合約上的一致
- 登記狀態是否為核准設立(非解散/撤銷/停業)
- 負責人與登記地址是否與對方提供的相符
- 資本額與成立時間是否符合交易規模